共享用工助残新模式

履行社会责任,优化用工成本

创新共享用工模式,搭建残疾人就业桥梁,助企业合规完成按比例就业,降低残保金支出,实现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双丰收

共享用工助残新模式

履行社会责任,优化用工成本

创新共享用工模式,搭建残疾人就业桥梁,助企业合规完成按比例就业,降低残保金支出,实现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双丰收

残疾人就业管理难点

  • 残疾人招聘难

    残疾人招聘难

    残疾人招聘渠道匮乏,适配岗位精准匹配难度大

  • 管理支持不足

    管理支持不足

    残保金政策繁复,企业合规成本高,负担沉重

  • 政策成本重压

    政策成本重压

    传统安置管理成本高,缺乏专业团队与服务支持

  • 履责路径难寻

    履责路径难寻

    企业渴望提升社会责任形象,却无有效实现途径

创新服务 连接政府、企业、残疾人

政府服务
政府服务
企业服务
企业服务
残疾人服务
残疾人服务

薪动与政府积极联动充分发挥在助残就业领域的专业特长,帮助残疾人多元化需求

残疾人就业基地

残疾人就业基地

与多地政府、残联有稳定合作关系,核心城市开设业务分公司,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助基地。

残疾人招聘会

残疾人招聘会

薪动整合优质资源,打通就业最后一公里,搭建残疾人与用人单位供需交流平台,为残疾人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为企业推荐更多合适的优秀人才,帮助双方精准对接。

残疾人技能培训

残疾人技能培训

坚持 “以就业带动培训” 为实施方向,通过情景教学、创新教学等方法,理论结合实践,鼓励残疾人积极就业。

助残扶残活动

助残扶残活动

薪动承办多场政府助残扶残活动、对口扶贫活动、赛事等,积极参与政策组织的交流研讨会等,积累了丰富的助残扶残经验。

薪动与政府积极联动充分发挥在助残就业领域的专业特长,帮助残疾人多元化需求

企业残保金优化

企业残保金优化

2014年薪动开创了以"共享用工"助推残疾人就业的助残扶贫新模式,助力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降低运营成本。目前已为5000+企业提供企业残保金减免及审核服务,包括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教育、互联网、交通等在内的多个领域。

残疾人岗位开发

残疾人岗位开发

基于多年的助残扶残经验、对服务企业的深入理解和用工市场需求,薪动根据不同场景进行岗位的设计与匹配,进而评估岗位的可行性以及是否适合残疾人居家就业、残疾人综合能力能否胜任等因素。

残疾人招聘

残疾人招聘

专属残疾人招聘网站,帮助企业匹配合适的人才、提供残疾人岗位开发、面试面签、岗位外包和以及就业政策指导;帮助残疾人提供岗位推荐、岗前培训、保险服务、法律维权以及相关政策的解读,为企业和残疾人员工之间搭建起了一座"无障碍"沟通的桥梁。

残疾人安置

残疾人安置

薪动利用大数据将企业需求与残疾人需求精准匹配,为企业提供全面解决方案,包括劳务派遣和正式雇佣方式,合法合规优化残保金,助力企业控制成本,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

薪动与政府积极联动充分发挥在助残就业领域的专业特长,帮助残疾人多元化需求

残疾人就业基地

残疾人就业基地

与多地政府、残联有稳定合作关系,核心城市开设业务分公司,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助基地。

残疾人招聘会

残疾人招聘会

薪动整合优质资源,打通就业最后一公里,搭建残疾人与用人单位供需交流平台,为残疾人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为企业推荐更多合适的优秀人才,帮助双方精准对接。

残疾人技能培训

残疾人技能培训

坚持 “以就业带动培训” 为实施方向,通过情景教学、创新教学等方法,理论结合实践,鼓励残疾人积极就业。

助残扶残活动

助残扶残活动

薪动承办多场政府助残扶残活动、对口扶贫活动、赛事等,积极参与政策组织的交流研讨会等,积累了丰富的助残扶残经验。

残疾人劳动共享协作的服务模式

"互联网+残疾人就业平台"与网络众包平台,将企业需求与残疾人需求精准匹配。通过自主研发的残疾人管理平台,对残疾人的日常行为进行全流程、系统化的管理,确保雇佣"零"风险创建超300个城市的政策库并根据政策的调整实时更新

残保金一站式解决方案

"互联网+"残疾人就业平台,真实就业合法合规,提升运营效率 降低运营成本

1

雇主企业咨询

为雇主企业提供残疾人相关的管理咨询,帮助企业正确认识残疾人,合理安置残疾人。

2

安置方案指导

为企业提供残疾人安置方面的指导,协助企业处理残疾人的各项工作,有效提升企业效率。

3

残疾人基地安置

自强基地提供残疾人专用工位,帮助企业管理所雇用残疾人员工,合理降低企业成本。

4

岗前素质培训

提供就业心理、职场技能、安全教育等培训帮助残疾人快速融入企业,开展工作。

5

雇佣风险防控

采用购买雇主责任险、残疾人意外险、签约声明、基地集中就业等措施,控制风险,为企业保驾护航。

6

残保金申报指导

全程跟进指导,帮助企业顺利通过残疾人就业人数申报审核和残保金申报缴费工作。

常见问题解答

Q: 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Q: 残保金最新减免政策2025年

1.分档减缴政策​: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2.小微企业免征政策: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保障金。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

Q: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为整数。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人数,可以不满1年,不满1年的按月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本单位实际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超过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算。社会平均工资指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Q: 2025 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时间

2025 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期为3月1日至10月31日。用人(工)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Q: 2025 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人数认定

符合以下条件可计入用人(工)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一)将残疾人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与劳动年龄内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

(二)依法依规支付残疾人工资;

(三)依法为残疾人在本市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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